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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分紅配股數換算市價不得超過淨利 ( 園區人必看! 科技碗糕更要看 ) 
簡單解釋便是~~

限制一:配股以市價計算

假設公司今年淨利賺1億元、公司股票市價100元(10萬/1張)
那麼公司今年配發給員工的總張數便不能超過

舊制:100,000,000/10,000=10,000張-->以面額10元計算
新制:100,000,000/100,000=1,000張-->意味以後股票分紅配發張數將大幅縮水!!

限制二:股票股利<現金股利

也就是說假如配發給股東的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為 1:1 時,
則配發給員工的股票股利不得高於現金股利。

結論: 若新制實施,明年配股的公司可能是最後一個好年了~~ :-(

證期局祭鐵腕員工分紅配股數換算市價不得超過淨利
鉅亨網記者嚴雅芳/台北‧ 9月 29日
2004 / 09 / 29 星期三 20:45

上市櫃公司的員工分紅配股制度「肥了員工,瘦了股東」為市場詬病已久,證期局副
局長吳裕群今(29)日表示,證期局對於上市櫃公司員工分紅配股制度規範,將有法源
依據,目前對法條的訂定已有初步共識,將擇日舉辦公聽會,通過後可望正式施行。

市場質疑台股本益比低和長久以來員工分紅制度有關的聲浪越來越大,證期局不得不
祭出相關措施因應。吳裕群表示,目前初步擬定,未來公司章程中需披露員工配股的
配發對象、公司員工分紅政策,此外,配發的股數,以市價換算後,不得超過年度淨
利。

而為了避免分紅制度「肥了員工,瘦了股東」吳裕群表示,未來配發給員工的股票股
利和現金股利的比例,不得超過配發給股東的股票和現金股利比例,也就是說假如配
發給股東的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為 1:1時,則配發給員工的股票股利不得高於現金股
利。

吳裕群表示,新法在公聽會後可望正式施行,而未符合規定的上市櫃公司,證期局將
不會核准該公司盈餘轉增資的申請,務必將調整台股不合理的配股制度。

證期局將建議員工分紅不得高於當期盈餘


¦ 記者馬淑華/台北報導

員工分紅政策大轉彎。證期局將向金管會建議,上市櫃公司必須在章程中明訂具體員
工紅利政策,獎勵政策不可過於優厚而損及股東權益,員工紅利發放總額以市價估
算,亦不得高於當期盈餘。

證期局擬推動「員工紅利平衡政策」,儘可能解決目前外資或外界所詬病的員工分紅
侵蝕股東權益問題。根據規劃進度,若獲金管會支持,上市櫃公司最快在明年就得著
手訂定章程,重新擬訂員工獎勵政策。

這項政策可望顧及更多股東的權益,減低「員工分紅,股東買單」的爭議,但勢將衝
擊目前高科技業的員工獎勵政策。

證期局昨(29)日初步決議,上市櫃公司必須依照公司法第235條、第240條規定,在
章程中訂定員工紅利政策和配股對象,且表決門檻必須達到股東三分之二出席,出席
股東逾半數決議通過。

證期局說,公司須在章程中擬訂具體員工紅利政策,包括分派員工紅利的比率、金
額、現金或股票的比率,及員工分配股票紅利的對象。公司員工分紅若違反章程所訂
發放比率,即違反公司法,將被視為「無效」,員工分紅盈餘轉作資本申請案將被退
件。

其次,證期局擬要求,上市櫃公司必須平衡股東股利及員工紅利。公司員工獎勵政策
不可以過於優厚而損及股東權益,公司辦理盈餘轉增資分配時,員工分紅配股不得優
於股東權益,且員工紅利發放總額,依市價估算不得高於當期盈餘。

【2004/09/3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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